厦门市印发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42条硬措施》
近日,厦门市安委会印发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42条硬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42条硬措施》),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,强化事故预防和隐患治理,遏制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
《42条硬措施》包括高处作业“六不准”、临时用电“六必须”、物体打击“六必防”、消防安全“六不得”、机械伤害“六个应”、有限空间“六不许”、预防坍塌“六严禁”等7方面。
以高处作业“六不准”为例,主要包括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、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,未经培训持证上岗,一律不准进入作业现场;临边洞口、沟槽、坑、屋面周边等边沿未设置临边防护,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,一律不准高处作业,等等。
临时用电“六必须”则主要包含用电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,必须按要求使用绝缘手套、绝缘鞋和绝缘工具;安装、巡检、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,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,并应有人监护;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,必须将开关箱断电上锁,等等。
根据规定,违反《42条硬措施》的,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处。
“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涉及范围广、规模小,且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,未纳入安全监管范围。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,冒险作业、违章作业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,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。”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。
另外,根据安排,今年10月下旬到12月31日,厦门市将在全市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专项整治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重点整治高处坠落、触电、物体打击等常见事故隐患。
原文链接:http://yjt.fujian.gov.cn/zwgk/dtyw/gdyj/202412/t20241212_6591796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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