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的公示
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
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的公示
按照《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<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>的通知》(应急〔2021〕83号)有关规定,依据企业定级申请,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评审,拟确认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,现予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间,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不符合定级标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,将不予确认其安全标准化等级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将有关书面材料寄(送)到吉林省应急管理厅。
吉林省应急管理厅
2024年12月2日
联系人:李成财,联系电话:0431-80792647,地址:吉林省应急管理厅(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727号)。
原文链接:http://yjt.jl.gov.cn/gwtg/yjtwj/202412/t20241203_900450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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